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党校孙兆文、夏连仲同志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是研究报告《建设中国北方生态屏障的构想及对策研究》。这项成果分析了中国北方生态环境恶化问题,提出了建设中国北方生态屏障的构想及对策。
在中国北方,从内蒙古东部的大兴安岭到西部的阿盟,生态环境恶化越来越严重。大兴安岭南部、阴山山地、乌拉山山地和伊盟东部天然次生林在数十年内遭到很大破坏,导致严重水土流失。水土流失已达18.6万平方公里,占全区总面积的15.28%,年损失土壤肥力相当于60万吨化肥。大兴安岭以西、阴山以北的内蒙古草原,由于毁草开荒,大量樵采沙蒿、林木,造成草场退化、沙化加剧。草场退化已达25万平方公里,占全区可利用草场的39.37%。土地风蚀沙化74.36万平方公里,严重沙化占全区总面积的20%,每年以2%以上的比例扩张。
内蒙古生态环境恶化,给当地蒙汉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难,对华北、东北、西北生态环境也构成巨大威胁。
目前,水土流失、土地沙化、草原退化占内蒙古总面积118.3万平方公里的60%。由于地方财力不足等原因,治理的规模不大,标准不高,加之边治理边破坏,目前远不能从整体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加剧的趋势。治理内蒙古的生态环境是关系到改善华北、东北、西北生态环境,关系到国家利益的事情,因而需要国家作为一项大工程来组织治理。
由国家立项,每年投入10-12亿元的资金和必要的技术指导,统筹规划,组织内蒙古和华北、东北、西北的相关地区共同实施。同时,确定对生态建设全面负责、长期负责的机构,组织调研,制定生态建设规划,草拟相关政策法规,培训技术和管理人才,筹集经费,协调有关部门,组织重点工程建设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全面推进生态建设事业。
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把政府行为、学者行为与群众生产实践结合起来,把治理生态环境与发展地方经济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合起来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,把可参与生态建设的科技力量充分组织起来,创造条件使广大科技工作者都尽其所能做出贡献。要完善政策措施和利益机制,吸引、组织社会各界和农牧民参加生态环境的治理与开发。治理开发条件较好的,可拍卖和承包;条件较差的,可先初步治理,再拍卖和承包;条件很差的,可无偿划拨给农牧民治理开发。坚持“谁投入、谁治理、谁开发、谁受益”的政策,允许继承与转让。
加大执法力度,以保护自然资源,保护各项生态建设工程,使其真正发挥效益。同时,要加强培育干部和群众的生态意识,使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,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。要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地方经济相结合,使生态建设产业化,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,积极发展自然保护区和绿色食品产业及生态旅游事业。要重点抓好黄河内蒙古段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、阿盟风沙区、阴山北麓风沙区、浑善达克沙地、科尔沁沙地、草原区、农牧交错区的治理,按区域或流域连片治理。要采取生物、工程、耕作、饲养等各种措施,力争到2010年取得明显成效,21世纪中叶基本解决问题。
创造荒山造林、治沙、水土保持、人工草地、农田和沙区绿洲建设、水利建设等不同类型的示范工程,坚持高标准,严要求,推广示范工程的经验。要对天然林和次生林认真实行封育保护,选择适地优良树种在宜林荒地和城区、城郊积极造林,力争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%。要采取飞播和人工栽种结合,乔、灌、草结合的办法,改造沙化、退化草场,大力发展人工草地,力争到2010—2015年使高标准人工草地占可利用草场的10%。要实行山、水、林、田、路综合治理,防治水土流失。对不宜继续耕种的土地要坚决退耕还林还草,力争到20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80%。要在农村牧区推广用煤、太阳能、风能、沼气,营造薪柴林,改变樵采沙蒿、林木等破坏植被的旧习。